历经两轮意见征求后,被称作“史上最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火电排污新规终于浮出水面。
环保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1日联合发布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总体
上收紧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全面提高了新建机组和现有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针对重点地区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
放限值,并增设了汞的排放限值。
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表示,据测算,实施新标准在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的同时,还将带动相关的环保技术和产业市场的发展,形成脱硝、脱硫和除尘等环保治理和设备制造行业约2600亿元的市场规模。
收紧污染物排放限值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和供应持续增长。截至2010年底,全国电力装机容量达9.62亿千瓦,居世界第二位,其中火电为7.07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73%,火电发电量约占全部发电量的80%以上,消耗燃煤16亿吨。
为有效控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我国采取了系列措施,强化节能减排,关停小火电机组,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截至“十一五”末,累计建成运行5.65亿千瓦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全国火电脱硫机组比例从2005年的12%提高到80%。
但我国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还将不断增长,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仍将增加。陶德田指出,为更好地适应“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环保部对《标准》进行了修订。 |